补办条件
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
换证条件
1.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;
2.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;
3.证件被撕毁、涂改、乱画、损坏的;
4.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(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);
5.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。
补办材料
1、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;
2、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,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;
3、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;
4、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;
5、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;
6、其他确需换发、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。
1.提交申请
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,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,并按照规定填写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,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2.数码照相
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,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(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,需领取照片回执)。
3.采集指纹
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(左右手大拇指),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,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。
4.受理申请
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(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,应同时签署《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》)。
5.缴纳费用
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,制证费用100元,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,并领取回执单。
6.制作证件
受理申请后,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,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。
7.发放证件
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,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;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,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。
证件有效期
1.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。
2.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。
办理时限
自受理申请日起10个工作日;急事急办的5个工作日。
注: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。
办理费用
证件制作费用:100元/本